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测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的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将再次组织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温馨提示:参加综合测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综合测试场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将再次组织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核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核中发现存在心理、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
/rszl)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7209439(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1.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2.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微信群二维码.docx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