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4.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就业协议书》原件(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含重点专业学科证明、留学部证明等);9.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张,材料2-6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考生须本人到场提交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确认面试对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根据考生的学历(专业)、成绩、学习表现等情况,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四)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知识。
2.招聘采取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并当场签订协议书(未就业的考生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和聘用:经面试、考察、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
七、防疫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和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我省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程序、时间及成绩等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次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
请考生打开链接:https://www.wjx.cn/vj/t1EIf4Z.aspx或扫描上方二维表报名
中共信宜市委关于印发《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