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6:1的比例,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6:1的,按规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教育厅备案。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进班试讲
进班试讲事宜根据招聘进展在面试结束3天后,进班试讲2天前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参加进班试讲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进班试讲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进班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1,达不到2:1的,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进班试讲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进班试讲实行百分制,由具有本学科任课教师组成评委小组,具体赋分为评委和学生同时赋分,考试范围在开考前一天告知考生,进班试讲最终得分为评委赋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20%,进班试讲2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面试(试讲)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试讲)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且该岗位不再进行招录名额递补。笔试、面试(试讲)、进班试讲和总成绩通过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心理测评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复检时间及医院由我校指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心理测评及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聘请专业心理测评机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心理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者,复测一次,心理测评结论以复测结果为准。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且该岗位不再进行招录名额递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通过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联系原就读、就业单位调查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相关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拟聘人员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位证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受西北师范大学及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部门监督。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nwnusch.cn)公布。
5.疫情期间,考生前往我校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需出示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手机截图,纸质打印均可,关于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系电话:0931-7752517、0931-7752747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监督电话:0931-7616778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