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17日后,登录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方式: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上午09:00-11:00。
(5)笔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99号),详见准考证。
(6)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同时持有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③笔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2.面试
(1)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须符合相关要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官网、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4)面试时间: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另行公布;
(5)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同时持有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③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届公费师范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前未提交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公费师范生协议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贵州师范大学官网、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保持持续关注。如因本人未阅本次招聘有关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3227076(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85601360(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3227014(贵州师范大学校纪委机关)。
六、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届公费师范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x
附件3: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4: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报名表.doc
贵州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