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参加2022年1月起补空计划的招聘。
(四)体检
由同级教育部门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用人单位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核,对2022年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兰州教育网(http://jyj.lanzhou.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兰州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兰州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公费师范生招聘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信息发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在兰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参加面试人员须严格遵守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面试考点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参加现场面试考核:
(1)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身份证件。“甘肃健康码”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现场面试考核,否则不可参加现场面试。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全程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
(3)应聘人员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因隐瞒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由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应聘人员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兰州市人社局、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城关区教育局:0931-84379710931-8439972
七里河区教育局:0931-2609001
西固区教育局:0931-7567050
红古区教育局:0931-6211649
皋兰县教育局:0931-5724064
高新区社农局:0931-5607769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兰州市2022年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兰州市2022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xls
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