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编号1、2、3、4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编号5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2.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
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考核环节及方式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教学试讲
考核小组通过应聘人员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教学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考核小组围绕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意见,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办理进编手续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的录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引进政策及待遇
1.引进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引进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如下待遇:
(1)提供安家费:10-60万,一人一议。
(2)安排校内过渡住房或提供每月10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特别优秀的人才根据学院需要可追加科研启动经费。
(4)可就高一档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待遇,期限3年。
九、信息发布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wxcu.edu.cn
考核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将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十、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3276095丁老师、尤老师。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0510-83276066
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1832
附件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