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我所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招聘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经市教育局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片段教学和现场评课两项,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和现场评课各占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考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科所网站相关通知。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泉州市教科所网站上公示7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片段教学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报考人员体检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泉州市教科所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教育局、教科所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教科所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科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68723。
附件:1.2021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专项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专项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