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附件: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