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复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按照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答辩两项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发布。
(四)岗位分配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许调动交流工作单位。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档案材料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特别提醒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考生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岗位分配、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鲅鱼圈区教师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7-61696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2021-2022年度营口市鲅鱼圈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