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上午09∶00—11∶30(笔试时间可能会因疫情防控或报名人数作出调整),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手机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当时疫情情况调整)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电子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护照)。
2.笔试科目分为以下3类:
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综合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疗综合知识》
此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教育综合类、医疗卫生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护理岗位3类(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教育综合类、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行业及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
未完成笔试科目和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2.兵源地或生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部队驻地在钟山区的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证明。
3.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满1届以上的证明及由所在村、乡(镇)纪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乱纪情况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国有企业(含国有集体组织)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情况无需提供)。
5.其他情况须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向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说明。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附件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4.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s.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咨询电话:0858—8691782),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8-8691782;
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858-8220656
监督举报电话:0858-8224275
附件:1.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x
3.教师岗位“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专业界定.doc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