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填写的《邢台技师学院2021
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有效证明(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发放工资证明)、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4张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
(2)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将《邢台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jsxyrsc@163.com。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进入现场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合格(低于37.3℃)后方可进入;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测评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
面试答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答辩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答辩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答辩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成绩。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ext.lss.gov.cn/)和邢台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609979监督电话:0319-26098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