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如发现问题,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相关信息,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素养及工作方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系统打印)。进入笔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三级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防疫具体事宜详见附件。《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于参加笔试时交给入场审核工作人员。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2021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报名表》(系统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单位组织部门或其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5)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提供担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由毕业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附学生干部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6)《2021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工作人员准考证》(系统打印)。
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整理,现场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3.面试
(1)面试采取演讲和专家提问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8分钟(5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演讲要围绕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进行。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优先专业(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三日内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需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考察期为两周,要求考察对象在学院相关工作岗位轮岗试用。
进入考察期后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学院专业教师优秀硕士条件的,相关待遇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学校为新招聘教师提供教师公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市青年人才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按照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聘用,为德育系列思想政治教师),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2233835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