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五、考试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该比例的,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笔试报名费。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致使开考时考生缺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本次招聘中,报考同学段同学科同条件的所有岗位均实行选岗。选岗时以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在同类型同学段考生中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内容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详细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对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开考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对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形成差额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开始前,由宜城市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缴费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教育窗口。
六、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由宜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选岗及公示
宜城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同条件考生中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上述要求执行。选岗后在宜城人事考试网、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下发聘用文件,到市委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疫情防控
考试疫情防控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指南》进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入场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4261549,监督电话:0710-4260041。
附件:1.宜城市2021年度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宜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登记承诺书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城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