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第一、二场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第三场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在福州第一中学网站上发布。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报名、笔试和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福州一中校区(本部暨高中部),350108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66号(初中部),350001
联系部门:本部办公室(福州地区大学城校区)
电子邮箱:672463618@qq.com
联系人:章老师0591-87429715
连老师0591-87429087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347(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429705(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
附表3:《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福州第一中学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