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聘用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核
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情况。考核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情况,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待正式聘用后凭有效发票报销。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及其他
(一)人才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请报考者务必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同时会对考核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或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244443426,0818-7232185,监督电话:0818-7233300。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