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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2)

时间:2021-11-11 15:33:35 点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网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提前公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8260联系人:吕老师、雷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8日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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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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