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上述校级专业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2)同一学年(学期)奖学金按就高原则取一次。(3)特别紧缺学科高中数学、高中政治、高中历史、特殊教育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仅可适当放宽专业奖学金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9:00—12: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东门内网球场。报考人员须符合浙江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报名。
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报名点(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报名对象: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4:00—16: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经查验“行程卡”且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方可进入报名。
2.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与招聘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地点: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具体另通知)。
2.考试形式:职高专业课、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他学科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3.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视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继续开展招聘。
(四)办理签约手续。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岗位需求数确定拟签约人员,招聘学校可与拟签约人员办理签约手续。
(五)体检。签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签约毕业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将个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教育局将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录)用。
(七)公示和聘(录)用。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录)用人员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八)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签约。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录)用资格。与招聘学校办理签约手续后,不得“跳槽”擅自解约。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聘(录)用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予以解聘。
(五)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现场报名点的疫情管控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遇疫情变化,管控要求将动态调整,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临海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6—85311961。
监督: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5308193。
附件1:2022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报名表.docx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