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高中以后各学习阶段的学习证明:本科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④海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⑤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辅导员岗、综合管理岗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辅导员岗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
证明材料提交应齐全、完整,扫描件字迹清晰。因材料不齐,字迹不清造成的资格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2021年11月16日9:00—12月5日16:00进行资格初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请随时留意官网公告。
所有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予以公告,并在青岛市人社局予以备案。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四)考试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各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形式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
面试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管理和技能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各环节分值均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
报考辅导员岗、综合管理岗的人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面试各环节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经当场全体考官、计分员和监督员签名确认,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公布。
面试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合格即可进入笔试环节。所有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统一公示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数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无指定参考教材。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核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所有岗位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后,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公布。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经学院人事部门审核个人档案材料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面试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现场报名、面试前7天内在学校所在地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58266900
监督电话:0532—58266102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32-85912185,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
附件: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