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其毕业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的鉴定意见,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宗教信仰及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在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辅导员的人员须有所属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7-6351371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方式采取个人演讲、面谈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进一步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3513710(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525023(学校纪委)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员额制硕士研究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