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试讲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试讲: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学校现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岗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该单位或部门参加考试考核的考官不得超过该岗位参会考官总数的3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4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18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842007
联系人: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