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批次。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赴其他高校设点现场确认、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兰溪市教育局官网、兰溪人才网公告。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兰溪市面向2022年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兰溪籍为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户籍在大学的原兰溪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印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提供。
(5)师范类证明材料。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应聘人员为招聘对象第(二)(三)(六)(七)(九)条的,不需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夹)后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交流、接收材料确认。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可兼报兰溪杭州育才学校),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资格论处。
(三)资格审核及面试对象预选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在校表现、现场面谈交流情况等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预选。
2.根据综合比较,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日期、地点
根据首次现场确认情况,确定部分招聘岗位进行第一场面试。第一场面试对象从首次现场确认人员中预选产生,日期初定2021年11月12日,地点设在兰溪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面试。
第二场面试日期初定2021年11月13日下午和14日进行,面试对象从前两次现场确认人员中预选产生。根据13日现场确认情况,部分岗位当天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4日面试地点设在兰溪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按模拟上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一课时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签约。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经双向选择确定拟签约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另行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对象)。入围人员须在7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未正式签约前,招聘方和拟签约对象均有不签约的权利。签约后提出解约的,需按约定交违约金。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需按约定交违约金。空缺名额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报告。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温无异常。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当地及《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兰溪杭州育才中小学报备员额岗位教师,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单列管理,年收入高于同类公办学校,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教育局建立档案工资,报考公办事业单位人员可兼报兰溪杭州育才中小学招聘岗位,同时符合录用的,可自行选择岗位。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兰溪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和兰溪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除本次面向2022年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外,我局后续将继续以人才直通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请关注兰溪市教育局官网和兰溪人才网公告。
咨询电话:0579—88821127;89010086;88821100。
附件1-2.兰溪市面向2022年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xls
附件3.兰溪市面向2022年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