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引才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2、人才引进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统一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