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日8:00至11月11日12:00。
(三)考试。
考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测评环节。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不需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
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笔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人选或无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请考生主动查询和自觉遵守,以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0771-5815252。举报邮箱:jgjw@jyt.gxzf.gov.cn。
招聘联系方式及电话:邓婧文,0771-581540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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