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美术(书法):素描(50分)、书法特长展示(50分)。考生需携带素描、特长展示的工具和纸张。
(2)音乐:弹唱(30分)、声乐清唱(30分),舞蹈(40分)。考生需携带所需服装、伴奏等。
4.试讲: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试讲的入围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试讲考核内容为2021学年东阳市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6.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7.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学校选择、体检、考察
1.学校选择和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1)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以1:1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若试讲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入围体检。
(2)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将按照报名时的意向岗位进行录取。如果意向岗位已经录满,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入围考生自主选择该学科其他学校,直至全部录取完毕。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若试讲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3)岗位选择后不得更改。
2.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3.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附件3。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