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未取得,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5)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三)组织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A类对象只需面试,B类对象需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2.若岗位少于招聘人数,则A类对象按面试考核合格成绩、B类对象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进入双向选择人选。确定拟进入双向选择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双向选择环节。
3.根据双向选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双向选择后仍有空余岗位的,则A类对象按面试考核合格成绩、B类对象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双向选择的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2022年8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
(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10年,提供周转房;
(三)“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发放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连江县教育局
2021年10日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