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
(1)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4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在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届时在临泉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的优先,若考生所学专业、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
体检、考察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政府网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0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个人承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及以后均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其相关待遇为:工资略低于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不享受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编制管理,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与所在工作单位在编教师享受同等标准乡镇补贴。聘用人员采取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4021756402178(临泉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6402808(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