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经历证明;
9.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原具有教职工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编制使用通知卡、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编办证明等其中一项)。
在资格审核时,以上第1、2、8项材料提供原件,3-7项材料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验证后,原件退回本人),第9项材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1日12:00起登录“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考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二)综合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工作鉴定表》及所附的佐证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教育教学效果。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50%+综合评价×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请参加面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当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9月30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区纪委派驻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0508、2609842。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827。
附件1: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引进原具有教职工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