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专业能力展示视频,评委将根据视频进行专业技能评分;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参加现场专业能力测试,请准备好测试用具;
(3)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5)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之内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华区委组织部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16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2招聘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10136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1年秋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pdf
附件1-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1年秋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pdf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