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4.请考生严格服从考点现场秩序安排,室外不得聚集,排队期间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按要求进入考点。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对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疫情前14天至最后1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14天(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内入青返青人员,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考试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青返青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3天向青岛市李沧区疾控中心(电话:0532-87062560)和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2-87614201)申报,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有关说明
1.未尽事宜按《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2.请考生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自备适量午餐及饮用水。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行程码(示意图)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