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次日,对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高分先选
体检、考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引进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选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列入事业编制;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九、调剂使用
对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的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引进。
十、其他
(一)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关于此次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内容,将陆续发布。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岗位表.xls
2、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xls
乐陵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