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1月6日(周六)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试讲考核确认时放弃试讲机会,取消其试讲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考核人员。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试讲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5.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职称等证明材料。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9、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章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