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在该考场同一岗位考试的排名。
3.面试统一安排在现场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到考生本人。
4.所有城市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官网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
综合考核以访谈、函调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考核职位人数的,或考核合格人员放弃应聘的,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六)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且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将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应聘者顺利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依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应聘咨询电话:
人事处洪老师:0771-3276127
监督电话:0771-3248901。
附件1: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pdf
附件2: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