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职位(备注有专业测试的职位除外)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由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结构化面试完毕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县(市、区)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原单位工资发放表。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0795-3998972;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901628;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技术咨询。
宜春考试中心:0795-3289660。
3.监督电话。
宜春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