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毕业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证明格式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④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专业考核(笔试);面试(试讲);
考核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包括专业考核(笔试)与面试(试讲)两个部分。
1.专业考核(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核(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试讲)。在专业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专业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2.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岗位编号058/059/060/061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s://rsc.nua.edu.cn/)。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考核(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所有岗位总成绩计算一致。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460
联系人:权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联系人: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