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2018年至2020年报名复审、2021年拟继续报考的考生,只需上交《开发区·铁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2张近期一寸免冠标准登记照(蓝底白色上衣)。由各中心学校汇总统一上交,不接受个人上报;已通过2021年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复审时,本人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区·铁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上材料均各1份),上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标准登记照(蓝底白色上衣),接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
3.报名
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工作拟委托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做好配合工作。
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对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笔试(同一笔试题本)的平均分。
笔试科目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开发区·铁山区现行的初中教材为主,普通高中教材为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黄石地区现行师范院校教材。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在编公办教师的录取,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区聘教师的录取,分别按照45周岁以上与45周岁及以下代课教师的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黄石市企业新入职职工体检相关标准(以体检指定医院招工入职套餐体检项目为准)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方案的规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其中,预录对象的学历、资历情况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由区政法委负责审核,现实表现情况由考核对象所在中心学校、中学负责审核,各部门必须就审核情况提出明确意见。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拟招在编公办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编内聘用手续,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招区聘教师由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需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上级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定向招聘咨询电话:0714-6390938
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14-6392705
附件:
1:开发区·铁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在编公办教师).docx
2:开发区·铁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区聘教师).docx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