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教法规、纲领性知识。
本次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请仔细阅读《2021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告知书》(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0543-4268073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附件4:2021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告知书.docx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