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体检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安排拟聘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择岗与聘用
1.岗位公布:面试前公布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同一岗位按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3.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2)薪酬待遇:劳动合同制教师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另成体系。工资结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基础性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基本工资和基础性工资分别结合学历、工龄、职称(聘用岗位)综合确定,建立增长机制,根据变化每年一核。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及考试时实行“亮码、测温、戴口罩”准入制度,进入报名地点、考试地点必须体温正常且持台州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体温超过37.3℃或非“绿码”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具体防疫要求按三门县最新防疫规定执行。
2.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09(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5.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
附件:2021年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三门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