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终审。资格审查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2021届未领取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具有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②报名时须填写的《2021年祁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四)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试之前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2.考试对象及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除声乐教师、器乐教师、体育教师(排球教练)岗位外,其他岗位均采取试讲(上微型课)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上微型课)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3)声乐教师、器乐教师、体育教师(排球教练)岗位采取试讲(上微型课)加专业展示的方式统一组织。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专业展示时间10分钟,专业展示内容为岗位相关技能(报考器乐岗位考生自带器材)。试讲和专业展示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总成绩=试讲(上微型课)成绩*40%+专业展示成绩*60%。
3.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设置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5.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祁东新闻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排名方式:①试讲(上微型课)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的岗位,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②考生的总成绩=试讲(上微型课)成绩*40%+专业展示成绩*60%的岗位,则按专业展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依次按专业展示、试讲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人事档案和资格准入复审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1.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祁东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其它
1.面试入围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祁东新闻网予以公示。
2.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参考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全过程按祁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处置。
七、监督举报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1:2021年祁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需求目录.xlsx
附2:2021年祁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需求目录.xlsx
附3:2021年祁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