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职教师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教师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现场复核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研究后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1.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7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2.问题答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2个答辩问题,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当天,为做好现场测量体温等工作,请考生提早15分钟到达考场。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排名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洛江区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区教育系统纪委以及洛江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附件:
1.《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