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合成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天内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组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别服务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岗位。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幼教集团(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的员额制专任教师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其中养老保险购买形式为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
待幼教集团(幼儿园)有空缺编制时,通过遴选,择优纳入编制管理。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7331268或7331205(市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