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总分的50%为合格、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前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音乐和体育学科面试采取先模拟授课后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10分钟)满分70分,考生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2分钟)满分30分。
美术学科面试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30分钟)满分30分;模拟授课(10分钟)满分70分,考生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
其他学科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1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选岗定岗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岗环节。20-26岗位、28-51岗位按《岗位简介表》“招聘单位”栏内学校及人数进行公开选岗;10-19岗位选岗单位为县内乡镇初中,选岗学校及人数现场公布;54-55岗位选岗单位为县内城区幼儿园,选岗幼儿园及人数现场公布。选岗办法如下:
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如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在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综合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3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任教经历。任教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届时考生须提供《任教情况证明》(附件3)。
4.服务期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5.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6.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01-05岗位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06-09岗位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10-36岗位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37-53岗位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54、55岗位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8.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33037、80833052、80833038。
监督电话:0527—80833018(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七、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部分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后期将根据情况,提前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2021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泗阳县教育局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