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考核地点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时间和考核安排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栏进行公布(网址:http://rsc.bjxy.cn/),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名称、排名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考核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办公自动化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上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无锡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
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学院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在职和待业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bjxy.cn/
咨询电话:0510-80560031
联系人:余老师、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0560007
联系人:李老师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5.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无锡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