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经申请认定暂未领到证书的,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大学四年成绩)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即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补录。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http://www.ypzf.gov.cn/)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注意事项
1.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专业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2.本次招聘到南平市第七中学物理、地理学科岗位的教师需到到乡镇中学支教2年,其中物理学科岗位的到南平市樟湖中学支教2年、地理学科岗位的到塔前中学支教2年。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公告有关时间节点要求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十一、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8069867黄老师,0599-8069872吴老师。
附件:
1.《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章》.xls
2.《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docx
3.《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汇总表》.xls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