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检的人员,尽量完成疫苗接种。要自觉服从体检机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与其他人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体检完成后,在2021年7月30日前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一)个人小结。对个人在校期间或走向社会的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
(二)个人档案(密封)。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县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0713-4253388)
(三)有关证明:1.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办理;2.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学习、生活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出具工作表现或思想政治鉴定材料;3.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七、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四)考察方式: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请各考察对象及时掌握人事档案去向,以备考察组查阅。考察工作由浠水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分组实施,考察结果报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13-4269056
投诉监督电话: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0713-4240767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4253388
附件1:2021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浠水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