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40%+教学教法成绩×60%+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一式2份,到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报考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依然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选岗与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岗位,选岗环节出现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选岗。选岗结束,及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监督咨询电话: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0396—2227579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68131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