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联系教育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分管领导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报考人员报考信息需在学校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时,须充分考虑本校学科教师富余情况。学科教师富余学校应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参加公开选调,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前申领“安康码”,现场报名和专业素质测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测试室内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报名参加报名考试。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0551-66688096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0551-66662313
长丰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