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测试方式、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明光中学
(1)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2)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测试内容为现行高中高年级下学期教材。
测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测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明光中学以外的城区其他学校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
(3)笔试内容和分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示。本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示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四)加分(报考明光中学除外)
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达的援疆、援藏或“三区”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加10分,到“三区”支教的加2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不累计加分。
(五)选调考试成绩计算(报考明光中学除外)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考察
报考明光中学选调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在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年长者优先。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报考明光中学以外选调的考生总成绩在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年长者优先。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择岗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拟选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年长者优先。择岗时间、地点在网站通知。
(八)调动
择岗后,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进入调动程序后每位入围教师不得放弃选调。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明光市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0550-8937003(明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明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