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714-7891056。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4、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2020年6月由开·铁区移交新港园区6名区聘教师,只采用笔试方式。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研究后提出申请意见,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黄石人事考试院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黄石人事考试院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审查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黄石人事考试院负责通知。
4.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黄石人事考试院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人事考试院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6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成绩计算与查询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另行确定。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2020年6月由开·铁区移交新港园区6名区聘教师以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计入总成绩。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4、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公示及备案
黄石人事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新港园区社会发展局(教卫局)、新港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黄石人事考试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6、选岗
对已公示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分组在本组岗位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六、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500元;不合格(含“先上岗、后领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由新港园区教卫局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比照新港园区同类型在编公办教师享受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及比较性绩效,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在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黄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任一环节,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本公告由园区社会发展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局
二0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