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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平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确定,2021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0名,幼儿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学历为专科及以上;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为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具有师范类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或本科及以上。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研究生及以上。4.报考职业教师岗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研究生及以上。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九)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十)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一)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十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应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初审通过,将无权限改报其他县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请慎重选择。
网上报名时间:7月15日9:00—7月18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7月15日9: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平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详见考生操作流程)。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7月15日11:00-7月2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7月29日-8月1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邮箱py4231602@163.com中办理减免手续,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发送邮件后请拨打19553915565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网站学历认证结果。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网站学历认证结果。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在有效期内)且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