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可通过“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对进入面试人选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方可发放面试准考证。
6.面试采取试讲(按占比70%计)和综合面试(按占比30%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亦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试讲、综合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7.总成绩将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东吴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解决。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东吴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吴中区教育局和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太湖新城合同制教师”进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录用教师应当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合同。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考当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生须提供过去14天内行程轨迹,且当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361373。
八、本《公告》由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988382,0512-68360973。
附件:1.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招聘报名(二维码)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